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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自未来 第144节

    金家亲戚有不少,不过金小树打算到时候做新鲜的菜给他们吃。

    “姐,你今天真好看。”金小树看到金小叶,也夸奖起来。

    金母看着金小叶的新衣服新首饰,也忍不住道:“我家小叶现在,比茉莉还好看。”

    “那是!我现在有钱了。”金小叶心情特别好。

    金大江没说什么,只憨厚地笑着,然后拿出两串铜钱给了黎大毛黎二毛一人一串,又拿出两个小银镯给他们。

    黎大毛黎二毛今天一直听人夸金小叶漂亮,以至于也想要首饰,现在金大江给他们银手镯,他们高兴极了:“娘,娘,我们也有手镯了!”

    金小叶道:“爹,你给他们手镯做什么?”

    金大江不好意思地笑笑:“小叶,之前大毛二毛过周岁,我们都没给什么,现在补上。”

    他们这里孩子过周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往往会送点银饰,有钱的送银锁片银手镯,没钱的送颗银珠子给孩子戴在手上也是可以的。

    他们当时打算送两颗银花生,但金奶奶不同意,不让他们送。

    他们怕金奶奶知道,最后就没送,只私底下给金小叶送了些吃的。

    金大江出去烧酒席,人家一般都会给他送点吃的,当时他刚把东西拿到手,转身就会送到金小叶这里。

    要是没有这些吃食,金小叶当时肯定没奶水喂饱两个孩子。

    至于现在为什么补上……金大江年前在新码头那边干了一个多月,吃得人都胖了一圈就算了,最后周厨子还给了他三两银子,让他明年再去。

    这可是三两银子!这银子成色还非常好!

    金大江和金母琢磨过之后,就去打了两个银手镯给黎大毛黎二毛。

    “也不是家家都给的,你们补什么?大毛二毛有镯子呢……”金小叶想把银镯子还给父母。

    黎大毛黎二毛是有银镯子的,之前朱家送的礼物里,就有四个给孩子的银镯子,是她怕两个孩子弄丢,才没给他们戴。

    “要补的……”金大江道。

    “小叶,让两个孩子戴着吧,”黎青执笑道,又看向金母,“娘,巧了,我也给你买了个镯子,之前好些年我都没孝敬你,正好现在补上。”

    黎青执之前找人给金小叶打首饰的时候,想到金母一样首饰都没有,就顺便给金母买了点。

    他给金母挑的是村里人常戴的寻常款式,有一个银镯子,一对银耳环,还有一根银簪子。

    这三样东西分量不重,没花他多少钱,却特别适合这时候拿来送礼。

    黎青执拿出东西,让金小叶给金母梳个头,把簪子镯子耳环都戴上。

    金母推辞着不愿意,但被金小叶按在了凳子上,方锦娘见金小叶梳头不熟练,还抢过这活儿,给金母梳了个城里的老太太常梳的发型。

    这个大年初一,金小叶母女两个,绝对是庙前村的女人们最羡慕的人,还有人拿了鸡蛋,专门去找方锦娘,让方锦娘教她们梳头。

    其实黎青执的手艺更好,但让一个男人教梳头,总归不太好……

    古代的新年是真的很热闹。

    从年初一一直到年初四,黎青执都没有读书,每天最多也就是教一教两个孩子和金小叶。

    他在村里找人聊天,陪两个孩子玩,初四晚上,还把家里的八仙桌搬到家门口,准备了东西“接财神”。

    庙前村的人,都是初四晚上接财神的。

    而他们的悠闲日子,也就持续到了初四。

    初五这天,他们一家一起去了县城。

    金小叶他们要去收拾刚买的铺子,黎青执则要去拜访苟县令、朱前还有李秀才。

    他原本想拖几天再干这件事,但初三那天,朱寻淼就来拜访他了。

    跟苟县令聊了一上午,去朱家吃了个午饭,下午,黎青执去了李秀才那里。

    李秀才前几天去乡下过年了,今天刚回来,家里乱糟糟的,黎青执过去的时候,李秀才刚从孩子堆里出来,头发都是乱的。

    “青执,你来了。”李秀才甩了甩袖子,顶着一头乱发朝着黎青执温和一笑,又让人去给黎青执泡茶。

    他这人看外表很是温文尔雅,但那头发……黎青执尽量让自己不去看他,免得笑出来。

    黎青执说了等初十开学,他要到学堂读书的事情,李秀才一口答应。

    说着说着,李秀才突然道:“对了青执,你之前给我的手稿丢了一些。”

    黎青执给朱前写自传的手稿,他后来说要修改誊抄,就拿回去了,然后给了金小叶,让金小叶拿着认字。

    李秀才那边的手稿,是他当初用左手写的苟县令的故事,那会儿李秀才拿去,找人帮忙誊抄了几份之后,就将原稿放在了自己书房里,结果现在,那原稿丢了。

    因为这不是什么重要东西,去年年底,李秀才准备回家过年的时候才发现。

    “丢了就丢了,那字我都不忍直视。”黎青执道,当时那字是他用左手写的,图快还写得很潦草,着实有点丑。

    现在他的左手字已经比当初好看了很多,至于右手字……按照苟县令的说法,他的字在崇城县能排第一。

    听黎青执这么说,李秀才也就把这件事扔开不管了,又跟黎青执聊起了别的。

    第94章 搬家

    黎青执凭借着自己过目不忘的本事,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背下来很多书。

    朱前为朱寻淼收集的各种对科举有利的书他看了不少,苟县令推荐的书, 他更是全都看了。

    先快速地看一遍,再慢慢理解一遍, 遇到有什么不懂的就记下来……黎青执打算从明天开始,就天天来找李秀才, 让李秀才给自己解惑。

    今天就算了, 时间不早了。

    黎青执来拜访李秀才带了不少东西,其中就包括一大块金小叶已经腌制了两回的猪肉, 李秀才挺喜欢的, 邀请他在自己家吃饭。

    但黎青执考虑到李秀才数量庞大的儿孙,到底还是拒绝了。

    从李秀才家出来, 他慢慢往前走,穿过一条巷子,就看到了他们家刚买下的铺子。

    黎老根正在铺子面前跟人说话:“我儿子可不是一般人,你们知道吗?《苟县令惩治张臭钱》《张知府微服私访》这些故事,都是他写的!”

    黎老根个子矮小, 尖嘴猴腮,但周围人看他的表情却充满敬意:“你儿子真厉害!怪不得之前有衙役跟着他过来。”

    还有人问:“最近新出的《苟县令惩治白眼狼》是不是他写的?”

    黎老根道:“是他写的!这故事我是头一个听的!”

    其实黎老根压根不是头一个听的, 这故事黎青执写的时候,金小叶就看过了,写完他又第一时间将之送去了县衙。

    一直到前几天大家没什么事情干, 黎青执把这故事背给黎大毛黎二毛听, 黎老根才跟着听到。

    不过这并不影响黎老根吹牛。

    城里的街坊羡慕不已, 不过也有人酸溜溜地嘀咕:“你儿子跟你一点不像。”

    黎青执他们那天见过,虽然瘦, 但个子很高,眼前这人比黎青执矮了一个头还多!

    黎老根道:“哪里不像了?我们都一样瘦!”其实黎青执不像他才是正常的,毕竟这是他认回来的便宜儿子,两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过黎老根才不会主动跟人说这个。

    那些街坊:“……”竟然还能这样说?

    “爹。”黎青执笑着走过去。

    瞧见黎青执,那些街坊脸上的笑容愈发真挚,他们纷纷跟黎青执打招呼,夸他的故事写得好。

    “黎先生,我最喜欢《苟县令惩治张臭钱》这个故事。”

    “其实张知府的故事也很好听,不过张臭钱不是东西,看他倒霉最痛快。”

    “张臭钱手下的人真不是东西!”

    ……

    县城的人深受张臭钱之害,这会儿也就骂得极为起劲,骂完了又开始说那个新故事:“那新故事现在只有大酒楼有,茶馆还没人读呢。”

    “老王说他明天就在茶馆读故事,到时候我们可以去听。”

    “行啊!那明天一起去!”

    ……

    还有人问黎老根明天早上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喝茶。

    黎老根以前觉得自己跟县城的这些人不是一路的,他甚至害怕这些人,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他穿着新衣服,他儿子认识县令大人!

    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这些人去的茶馆跟他原先去的茶馆不一样,但他不介意换个茶馆喝茶。

    原先那茶馆里的人,已经不爱听他吹牛……不,说话了。

    黎青执跟这些人聊了几句才进屋,然后就见金小叶拿着砖头,正在砌墙。

    前面的铺面,金小叶打算二楼当仓库,一楼给女人们干活,也就不需要多做改动,但后院他们要拿来住,有些地方就要改改。

    赵三妮感激他们,屋里的家具都没搬走,虽然这都是沈掌柜用过的,但她并不嫌弃,打算接着用。

    这些家具的质量,可比之前他们自个儿买的好多了,那会儿他们手上钱不多,她又担心买了太好的家具惹人妒忌,就只买了便宜的。

    家具留下了,房间却要稍作改动,比如楼下的一个大房间,她打算隔成两间,给黎老根和赵小豆住。

    这隔断不用做得太精细,中间加个矮墙就行,甚至都不用装门,金小叶就自己上手干了。

    她没砌过墙,但这不是给别人干活,干好干坏没人说她,那就干呗!

    金小叶一手的泥,但黎青执就是觉得她很好看,看了一会儿才问:“这墙是用泥砌的?”

    “对,我让小叔挖来的泥,这样砌的墙不牢固,但这就是个隔断,也不需要它太牢固,将来有需要拆起来也方便,那砖头还能再用!”金小叶道。

    在大齐,想要让砌出来的墙足够牢固的话,需要用糯米熬煮出浆糊,再放进去用贝壳磨成的粉以及别的一些东西搅匀,再拿来砌墙。

    这样砌出来的墙,几百年都不会倒。

    他们家买的这铺子,应该就是这么盖出来的,特别结实,但她不打算搞这么麻烦。

    “你去二楼看看吧,想要什么过两天可以去买,我想初十前把屋子收拾好,正月初十搬进来。”金小叶又道。

    黎青执应了一声,去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