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第220节
第407章 贪墨 这些年来,逢年过节的孝敬,知县都能不显山不露水,但却能够直接送到承恩公面前。 为此,他暗中得意。 不要小看这一点点优势,天底下留京和外派的官员那么多,有多少想送都送不进去的,还有多少即使送进去,也不能送到正主面前的? 然而这位知县便能。 十年来,游大这位便宜大舅子,时常往来于京城和邯郸两地,然而,奉承恩公之命而来,却只有四次。 前两次是要钱,一次是修整滏河河道和牛首河清淤,工部拨了银子,工程不大,银子绰绰有余,知县凑了个整数,兑成金子,分装在砂石筐里,送去了承恩公指定的一个偏僻的小庄子。 一次是旱灾,滴雨未下,户部拨下银子,可银子刚到,天公作美,大雨倾盆,知县暗中叫来两名商贾出米,以衙门的名义开了粥棚,美其名曰赈济灾民。 久旱逢雨的百姓们正沉浸在大悲大喜的兴奋中,没有人在乎分发到他们手上的只有一碗能照出人影的稀粥。 】 当然,省下的那些银子,知县又凑了一个整数,兑成黄金,与一批苗木一起,依然运去了承恩公指定的那个偏僻的小庄子。 这当中有个小插曲,知县错判了一件桉子,苦主一家五口,在县衙门前服毒自尽! 此桉也成为知县任内的一大污点。 然后,那一任期满的考评,知县各项考评却均是良,无功无过,那桩惨桉被神奇地抹去了,知县得以在富庶的邯郸县连任。 这里虽然比不上富饶的江南,但却是北直隶,隶属京城,只要再混一任,即使没有政绩,只要不出差错,下一任要么保定,要么真定,再或者,也落到通州、昌平这几个地方,再之后呢,当然是进京了! 知县知道这是承恩公为自己遮风挡雨了,他心存感激,从此视承恩公为再生父母。 而第三次,就是游五跟随梁道士和张东家去延津的那一回了。 游五说要去那边做点生意,请他开了几张文书。 延津隶属卫辉府,表面上与广平府没有关系,但知县开具的文书,在沿途也是有用的。 这件事之后,游五再未出现,几个月后,孙家出事,知县坐立不安。 也就是这个时候,钱粮师爷邓大郎告诉知县,前两次挪用银子的事,他全都留下了证据,希望知县不要以为孙家暂时倒了,便不知天高地厚。 知县还能如何,邓大郎是他的钱粮师爷,又是承恩公给他的人,前两次的事,身为钱粮师爷的邓大郎便是执行人,如果他想留下证据轻而易举。 此后,知县只能对邓大郎言听计从,最近又有一笔银子拨过来,全部被邓大郎兑成金子后运走。 而这一次,知县甚至不知道这笔金子运去了何处。 这些便是知县的全部证词,他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 这几天来,飞鱼卫已经一一查证,全部属实。 花生愕然,直接拿走全部赈灾银子,这胆子有多大? “上面会怎么判?”如果轻判,花生会很生气。 霍誉笑着说道:“家产抄没,男丁流放,女卷为奴,而他死罪难免,至于是凌迟还是斩刑,要看上面的意思了,但肯定难逃一死。” 花生松了口气,大晋朝对于贪官的处罚还是很严格的,但凡定罪了,大晋一朝,其后代子孙不得科举、不得入仕,清白人家更不会娶纳其后代女子。 即便如此,此事从未中断,或为权、或为钱、或为色,前仆后继,飞蛾扑火。 “邓大郎呢?孙家人都在大牢里,现在的他,在为谁奔命?” “孙明哲。” “谁?”花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忍不住抬高了音调。 “孙明哲是太后和承恩公的亲弟弟,他只比太后小两岁,孙明哲之所以在此之前没有受到牵连,是因为他在五岁时过继给孙氏族中的一位无子的寡妇,承继那一房的香火。太后娘家这一支是孙家旁支昔年只是商贾,有钱之后捐的官,后来又送女儿入宫,十几年后方得发迹。而孙明哲继承香火的那一房,却是孙家嫡支,书香门第,孙明哲十五岁中秀才,三九岁考上举人,次年以进士入仕,五年后,二十五岁的孙明哲在秋枫观出家,之后销声匿迹二十年。 孙明哲入仕时,太后尚是宫中一位默默无闻的低阶美人,孙明哲出家时,太后仍然默默无闻,因此,在当时,孙明哲与孙美人的关系无人得知,后来孙美人成为太后,孙家发迹,而那时孙明哲早已销声匿迹多年,此事就更不为人知了,老承恩公去世之后,还记得孙明哲此人的,想来也只有太后和承恩公了,他二人不说,别人更无从得知。” 花生怔住,道士?孙明哲后来做了道士? 莫非是她与道家真的有缘,这些年来,她听到的,见到的,身边人,不是身边人的,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个道士了。 如今霍誉查桉,又查出一个道士来。 “孙明哲现在何处?啊,当年知县送金子去的那个小庄子,他一直住在那里?” 霍誉有些得意,我的媳妇,就是聪明。 “的确,孙明哲是住在一处很隐密的小庄子里,但并非一直住在那里,根据邓大郎交待,他也只见过孙明哲一次,孙明哲是道士,经常四处云游,但是每年都会去那座庄子里住一阵子,仅是那位知县一人,十年来便曾两次往那里运送银子,还有没有其他人往那里运过银子,他便不得而知了。但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即使还有人,想来也并不多,因为大多数与孙家有关联的人,要么收监,要么停职审查,如果曾往那里运过金银,不应没人提起,再说,这位知县之所以以前没有查到,是因为他与孙家的牵连,是一个出府多年的丫鬟,并非是与孙家有血缘的女卷,这才让他留到了今天。” “那庄子在何处,有没有去查过?” 第408章 斩 霍誉微笑:“距离百花山仅三十余里。” 百花山? 名字好听,也耳熟。 花生眼睛一亮:“百花山行宫!” 百花山行宫,她那位梅友小孙孙,不就是长年累月住在那里吗? “他还在那儿吗?” 做为一名慈祥的姥姥,花婆婆一直记挂着她的便宜孙子。 霍誉当然知道她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自从那次之后,百花山加强了防卫,他一直都在,吃喝玩乐,滋润得紧。” 花生感慨,梅友过的,就是世人理想中的日子吧。 风景如画的青山,华丽堂皇的宫殿,美酒、美食、美人,花天酒地,使奴唤婢。 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离开,一辈子都在这里。 花生觉得,这样的生活,她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 想起那些一辈子住在乡下,住在草原,甚至是住在船上的疍民,梅友那就是神仙的生活了。 但前提是,他们全都不是皇帝的儿子。 皇帝的儿子,在骨子里就会争名夺利了,把他关起来,斩断他们的翅膀,在他们看来,便是生不如死。 这便是皇子们有了过错,大多都是幽禁,不让他们出门,对他们而言,和死也差不多了。 “那你们找到孙明哲了吗?”花生又问。 “没有,邓大郎也说了,他也只见过孙明哲一次,就是那一次,孙明哲让他启用他弟弟邓三郎的那条暗线。 邓三郎在京城放了多年的印子钱,很多六七品、八九品的官员与他相交,其中更有很多人有把柄握在他手里,陈家栋便是其中之一,还有飞鱼卫的焦远逵也是。这些人遍布京城大大小小各级衙门,他们在京城名不见经传,就连衙门里的堂官或许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可他们也有他们的门道,就像陈家栋,只不过八九品而已,小慧爹,在宫里的地位也不高,可他们却能令震北大军惨败,皇帝险些不测。 邓三郎的这条暗线已经营多年,他也隐藏多年,目前邓三郎尚未找到,但邓大郎交待,邓三郎虽然是他弟弟,但与他往来却并不多,而这次孙家出事后,多人被抓,邓三郎蜇伏,孙明哲联系不到他,这才让邓大郎出面。 咱们这次也是幸运,居然从邓三郎查到了邓大郎,这才引出这些事。” “那太后呢,她……” “她还在紫霄宫清修,这辈子怕是走不出紫霄宫了。” 花生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次日,皇帝召告天下,孙家十条大罪。 一弑君,二谋反,三谋大逆,四大不敬,五通虏,六通匪,七贪墨,八杀戮,九结党营私,十不伦。 这十大罪,将孙家牢牢钉在了耻辱柱上。 诛连九族,承恩公及其几个儿子,以及嫡长子,全部凌迟,承恩公府嫡出四房、庶出两房,无论老幼,男丁全部斩立决。 女卷之中,有诰命的,斩立决。 无诰命者,十三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充入各大军营,余者发为官奴。 其余九族之人,有功名诰命者皆去除功名,发配三千里,永不释反,无功名诰命者,充为军户。 原以送往苦役营的孙家人,全部召回,与孙家余人并处。 而因为孙家而被牵连的大批官员,亦是斩的斩,抄家的抄家,发配的发配。 最后被抓来的那名知县,最后关头,终于又抱了一把承恩公府的金大腿,与承恩公同处,判凌迟。 另:罪不及外嫁女,但外嫁女的封号和诰命一律收回。 最后这一条,适用于定襄县主,还在庄子里等着与霍侯爷旧情复燃的定襄县主,被忽然来临的天使吓得魂飞魄散,直到袁嬷嬷捧着县主的发冠朝服,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她还没有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的封号被夺了,虽然还占着霍侯爷正妻的位子,但已无侯夫人的诰命。 一个没有诰名的侯府正妻,便是一个笑话。 从此,她只是霍门孙氏,下面的人也要改口,称她为“太太”,她连夫人都不是了。 西市每天都有热闹可看,明卉去了一次,刚好看到了霍警。 那孩子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想来正在病着,瘦骨嶙峋,像一具小小的骷髅。 他是做为孙家长房庶子的外室子,被斩首的。 他可能到死也不知道,他的父亲究竟是不是孙家大爷,这已经全都不重要了,在他被孙家认回去那一刻开始,一切都不再重要。 霍警是和孙程一起问斩的,明卉没有见过孙程,还是听旁边围观的人说了,这才知道,这位便是定襄县主的胞弟,霍誓和霍警的“舅舅”。 同时问斩的还有两个人,监斩官念出名字时,全场一片哗然。 明卉没有听清,忙问旁边的人,这两个少年是何许人也。 那人是个酸书生,说话时摇头晃脑:“哎哟,这位小哥不是京城人吧,让我说对了?哈,所以你才不知道,这两位啊,厉害啦!高个的那位,以前的名字叫狄清风,大名鼎鼎的狄十五郎,刚才监斩官报的孙清风,对,就是他!略矮的那个,更厉害,他以前啊,姓顾,没错,就是天家那个顾,他叫顾瑚,刚刚报的名儿叫孙瑚,就是他俩,还有那个小的,你知道是谁吧,那是霍侯爷的假儿子,这个是认回去的那个,没认的那个比他幸运,逃过一劫。” 明卉了然,原来这两个少年便是假狄十五和假顾瑚,孙家十大罪里的不伦,便是指的混淆血统一事,而大不敬这一条,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顾瑚。 忽然,一张脸在人群里一闪而过,明卉认出,那是霍誓。 她最后一次听到霍誓这个名字,还是他想方设法打听霍谨消息的时候,后来便不知这个人去了何处,她忙,霍誉更忙,早就把这人抛去了九霄云外。 没想到,却在这里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