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第51节
霍誉不在飞鱼卫了,那前世呢,前世是不是也是如此? 明大老爷是读书人,他错愕一下,才怔怔地问道:“手弩?是一种弓箭吗?” 算了,问了也白问。 明卉决定接下来就详查这件事。 最后,明大老爷语重心长对明卉说道:“看人不能只看短处,还要多看看他的长处。 比如你大嫂……你大嫂就算了,就说你三哥吧,他性格怯懦,吃不得苦,做事得过且过,这些都是他的缺点,但是他也有优点,他为人诚实,重感情,有耐心,对家人尤其是好,这就是他的长处。” 明卉低着头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大哥,你是不是说不出大嫂的优点,才把三哥硬拽出来的? 明大老爷一脸严肃:“老太爷眼光独到,看人是很准的,我以前也觉得这门亲事不合适,霍誉是飞鱼卫,傲气冲天,嚣张跋扈,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他给我的印象委实不佳。 去年从云梦山回来,你三哥对霍誉赞赏有加,我没有放到心上,你也知道,你三哥……他连他自己都管不好。 可是这一次,我见到霍誉,感觉你三哥所言非虚,霍誉同以前判若两人,干练稳重、谦和有礼,更重要的是他不在飞鱼卫,改去了骁旗营了。 还有长平侯府,我也问过他了,他向我保证,不会把你牵扯进长平侯府的那些滥事里,你们成亲以后,就住在他在城西的宅子里,那宅子我打听过了,是他外祖父留给他的,是他自己的私产,与长平侯府没有关系。 就是不知道那宅子有多大,改日我给祁文海写封信,让他过去看一看,宅子若是太小,问问霍誉能不能卖,若是卖宅子的钱不够,到时我们哥仨添点钱,再置个大一些的,就怕他舍不得卖,毕竟这是长辈留下的。 京城地,不易居,他想成亲,也先要把房子的事情解决了。 这事还真不能耽误,我这就回去给祁文海写信。” 明大老爷说走就走,像是有人撵着他似的,急急忙忙回去写信了。 明卉……我是谁?我在哪儿? 比起明大老爷的长篇累牍,明二老爷非常简洁明了。 “小妹,二哥知道你先前想要退亲,不过退亲是大事,你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就告诉大哥,二哥没意见,全凭大哥和你自己作主。” 果然是明二老爷的风格,说了和没说一样。 明三老爷就不一样了:“小妹,我第二天才知道,那晚我喝多了,逼着霍誉对着灯发了毒誓,唉,你说我办的是啥事啊,你三嫂说得对,我果然干啥啥不成,我让他对着灯发毒誓有什么用?应该拉着他去见你,当着你的面发誓,小妹,你别怪三哥,三哥没经验,下次保证不会了。” 明卉:当面发毒誓才有用吗?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但是,无论如何,明卉对三位哥哥还是很感激的。 可惜前世她没有机会感受到他们对她的关爱,那时因为明达的死,明家充斥着悲伤和愤慨,明二老爷和明三老爷缩在自己家里,不知如何面对痛不欲生的大哥大嫂,而她,躲在那个小院子里,如同惊弓之鸟,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直到明家人的拜访告一段落,明卉才去看望汪真人。 她故意拖着,她要等师傅很想很想她了,她再出现。 汪真人果然已经想她了,上次明卉挨了重罚,汪真人自己也心疼,原本想着以后明卉不用住在慧真观了,可以经常见面了,可没想到,这小丫头狠下心来,进城好几天也没有过来,汪真人有些后悔了,姑娘长大了就有心思了,小卉儿生她的气,不再亲近她了? 如果明卉不来,汪真人也已经准备亲自登门,她连借口也想好了,就说是去看望芸老太太,感谢芸老太太照顾她的徒弟。 明卉不知道汪真人的想法,如果她知道,她今天才不来呢。 看到明卉,汪真人依然板着脸,连个眼角子也没给她。 明卉厚着脸皮抱住汪真人的胳膊,把脸蛋蹭啊蹭,汪真人一脸嫌弃:“你当你还是小孩子啊,以为撒撒娇就没事了,忘了那一百遍静经是怎么抄的吗?” 又来,又来了! 明卉连忙捧上一匣香:“师傅,您试试看,这是我专门为您制的,就叫妙清香。” 汪真人的嘴角勾了勾,随即使硬着口气说道:“这名字不好,改了。” “那叫仙子香?这名字好,师傅就是仙子啊,也只有这仙子香才配得上师傅。” 汪真人瞪她一眼:“油嘴滑舌,两位江老夫人身体可好?” 这就是翻篇了。 明卉连忙从随身背的黄布包里,取出大江氏赠她的那只银手镯。 “师傅,这是大江夫人送给我的,这只镯子她戴了很久了,她说是肖嬷嬷给她留的念想,对了,肖嬷嬷是林太嫔身边的人,林太嫔出自河间林氏,与林老太爷是本家,林家和江家是姻亲。” 明卉向汪真人解释林太嫔和肖嬷嬷何许人也,在她看来,汪真人不会知晓宫里的事情。 汪真人看到那只银镯也是一怔,这不像是江老夫人平素会戴的。 入手一轻,汪真人蹙眉:“空芯的?” 说着,她便将那只银手镯拿在手里仔细端祥,纤长的手指一一抚过那几朵凸起的梅花,忽然,她的眉头微不可见地动了动。 “这几天你没来,崔娘子做了很多你爱吃的东西,你去看看吧,她一直在等着你。” 明卉一直在留意汪真人的神情,细微的变化也被她捕捉到了,她假装没有看到:“师傅,我不喜欢戴镯子,这只手镯您替我保管吧,免得哪天我没钱花了,当银子给铰了。” 汪真人哭笑不得,挥挥手,把她赶了出去。 转瞬,小院里便传来女孩子银铃般欢快的笑声。 第90章 迟来的血书 汪真人听说过林太嫔,也听说过肖嬷嬷,有一年明卉从慧真观回来,说要住几天,因为是江贵妃忌日,太后派了肖嬷嬷前来拜祭,肖嬷嬷是林太嫔身边的人,林太嫔与林老太爷同是出自河间林氏。 明卉之所以说得这般详细,是因为这当中有一个她们共同认识的人,林老太爷,明老太爷的同窗兼道友。 那也是肖嬷嬷最后一次来保定,林太嫔去世,肖嬷嬷得了太后恩典,出宫养老,她要跟随侄儿回归故土,为此,两位江老夫人还让明卉制香送给肖嬷嬷。 这件事对于师徒二人而言,只是一件小事,无论是林太嫔还是肖嬷嬷,都与她们的生活隔得太远。 汪真人把那只手镯拿起来,缠枝梅花的样式,光滑的镯面上梅枝缠绕,点缀着五朵小小的梅花。 汪真人走到窗前,夏日阳光透过窗子,照在手镯上,梅花上做成花芯的小小凹点清晰可见。 银镯戴得久了,岁月在花芯上留下了痕迹,但因为梅花太小,不仔细是看不出来的。 每朵梅花都有花芯,有的五点,有的一点,有的两点。 汪真人从针线箩里拿出一根绣花针,试着从有一点花芯的那朵梅花开始,把绣花针捅进花芯的凹处,然后是两点花芯的梅花,接着是三点、四点、最后是五点。 手镯纹丝不动。 汪真人深吸一口气,又从五点开始,接着是四点、三点、两点、一点。 啪的一声,手镯从其中一条梅花枝处忽然裂开,露出一角白色。 汪真人的心砰砰直跳,大江氏把这手镯送给明卉,并非真的给明卉本人,而是想借着明卉之手,把手镯交给她。 汪真人小心翼翼将手镯里的东西取出来。 那是一条白绫,上面暗红色的字迹,触目惊心。 这是一封血书。 并且是写给先帝废后童氏的。 汪真人先看落款,江绮年。 江绮年是江贵妃的闺名,这是江贵妃留下的血书。 汪真人飞快地看完血书上的字迹,字迹并不工整,但是很小,像是用针或其他细物蘸血写的。 只看到一半,汪真人便已泪流满面。 再看落款下的日期,这应是江贵妃被赐死的前一日。 那时江贵妃已被囚禁,她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将这封遗书交给了同在深宫,与江家是姻亲的林美人。 这是她最后的希望,她希望林美人能将血书转交给童皇后,然而不知为何,这封血书一直留在了林美人手中,后来林美人成了林太嫔,她临死时,把这只手镯留给了肖嬷嬷。 肖嬷嬷每年都会来慧真观祭拜江贵妃,她与大江氏交好,或许大江氏曾经对她说起过自己吧。 所以当肖嬷嬷终于得以离开皇宫的时候,她便将这只手镯交给大江氏,她不用明说手镯里面有什么,只要说这事关宫闱,大江氏就会想办法把这个烫手山芋交到自己手上。 汪真人苦笑,林太嫔没有将血书毁去,想来是心中有愧吧,她是甲子案的受益者,她没有替江贵妃申冤,却借着江贵妃的冤屈,从美人升到嫔位,即使新帝登基,她也能得以善终。 汪真人找到火石,点燃一根蜡烛,看着火焰将那封血书一点点吞噬。 这封血书上提到的那些人,她是唯一还活在世上的…… 江贵妃在血书上说,二皇子、四皇子和五皇子,皆不是死于她之手。 先帝有仙根,少年时就信道,登基后政务繁忙,可也没把修道的事情搁下,兴建紫霄宫之后,遇到难事,先帝便会请灵霄宫的师道长排忧解惑。 先帝的子嗣不多,贵妃娘娘诞下太子的第二年,中宫童皇后便生下了二皇子,可惜二皇子没有撑到洗三就夭折了,次年高淑妃生了三皇子,第二年,童皇后又有了身孕,那时后宫里有三位娘娘有孕,除了童皇后,还有江贵妃和叶嫔,江贵妃和叶嫔的孩子,要比童皇后的孩子在月份上大了一个月。 那一日,从早上就开始刮大风,大风刮倒了皇宫里的几棵树,这令笃信福祸之说的先帝非常忐忑,他让人去紫霄宫,请师道长进宫。 师道长刚刚进宫,天象突变,暴雨突至。 正在此时,内侍来报,江贵妃和叶嫔几乎同时诞下了两位小皇子。 江贵妃的孩子略早于叶嫔的孩子,这便是四皇子,叶嫔之子是五皇子。 听说一下子有了两位皇子,先帝的心情顿时好转,以为今日天象乃是吉兆,然而师道长却眉头紧锁,问道:“宫中可还有娘娘有孕?” 话音刚落,内侍急匆匆进来,刚刚皇后滑倒,动了胎气。 师道长闻言站了起来,先帝忙问这可是凶兆。 师道长说,此子若为男,便是真龙之命,然若为女,克父克兄,出嫁克夫,今日天象,皆由此而来。 先帝大喜,虽然这个孩子不是长子,但却是皇后所出,是嫡出,将此子立为太子,上应天意,下应民心。 然而,师道长的神情却更加凝重,直到半个时辰后,内侍来报,皇后诞下一位小公主。 师道长叹息:“天意,都是天意。” 先帝还在为生的是公主,而不是真龙转世的太子还错愕,又是一名内侍慌慌张张跑进来,四皇子和五皇子看着不太好,太医束手无策。 凌晨,四皇子和五皇子,这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兄弟,又在同年同月同日去世。 早朝,先帝身边的秉笔大太监耿海向文武百官宣布了两位皇子和小公主的死讯,先帝悲痛之至,罢朝三日。 三具小小的棺木抬出皇宫,而几天之后,皇室宗亲和勋贵之间便传出一件奇事。 紫霄宫的师道长带回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 紫霄宫是皇家道观,有一位宗室大病,曾在紫霄宫许过愿,因此痊愈之后便派了自己的心腹家奴来紫霄宫出家,既是为还愿,也是想趁机接近这位受君王推崇的师道长。 这名家奴想方设法往师道长身边凑,于是那日,便被他看到师道长从外面带回一个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