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494章

第494章

    四天前。

    群里出了那档子事之后,他就果断退群。

    完全没有搭理这些朝他要钱的同学。

    在他想来。

    毕业后就各奔东西,一辈子都难得碰面。

    钱还不还,都无所谓了。

    万万没想到……

    这群人,居然都赶到了阳城!

    还坐到了旁听席上!

    对他的称呼,也从孟磊换成了被告。

    “这被告运气还真好,老婆居然长得这么好看。”

    “老婆好看有什么用,欠钱都不还的人,人品已经烂掉了。”

    “我要是欠了别人钱,有钱了第一时间就要还,不然我总得记着这事,半夜也睡不着。”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被告欠钱还能欠的心安理得,甚至把自己当成大爷。”

    “……”

    旁听席上。

    这些同学们在见到孟磊后,纷纷冷嘲热讽了起来。

    在群内公开之后。

    孟磊的所作所为,都被他们知道了。

    对孟磊的人品……

    他们更为不屑。

    别的不说。

    欠十八块钱都不还,道德上肯定有问题!

    孟磊和田舒兰听着众人不加掩饰的议论,都气得满面潮红。

    刚想要舌战群儒,怒怼众人……

    就看到审判长带着审判员和陪审员,走入了法庭。

    “咚——”

    法槌敲响。

    现场一片肃然。

    “今日,阳城区法院,正式审理马明诉孟磊钱十八元不还案件,由我……”

    阐明了主要案由之后。

    便进入了法庭纪律宣读环节。

    书记员当庭朗诵各项法庭纪律。

    五分钟后。

    纪律宣读完毕,审判长接着说道:“现在,请原告念诵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原告席上。

    马明闻言,立即上前。

    沉声道:“我起诉孟磊于一年前欠我十八元,至今一直拖欠,始终未还。”

    “一年前,我和孟磊见面……”

    紧接着。

    他将当时借钱的情景,简单描述了一遍。

    以及期间数次找孟磊还钱,可孟磊却顾左右而言他,甚至想要再度借钱。

    最后。

    马明深吸了一口气,总结道:“在这里,恳请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十八元,对我公开道歉,并承担本次诉讼费。”

    而被告席上。

    孟磊冷眼看着这一幕,只觉得马明的做法有些可笑。

    为了十八块钱……

    居然一本正经的陈述案情,把这么件小事上纲上线。

    他欠的就是十八块钱,一包烟钱!

    搞得他欠了十八万一样!

    “被告,对于原告所说,你可有辩解?”

    而法庭上。

    审判长听完了马明的陈述,接着问道。

    孟磊耸了耸肩。

    反驳道:“他说欠了就欠了?有证据吗?我根本没有欠过他的钱,他完全是污蔑我!”

    这个理由,他早就想好了。

    他记得很清楚,当初借钱的时候,并没有写什么欠条之类的。

    实际上。

    他这些年,借过那么多钱。

    从没写过什么欠条。

    也没有收据。

    更别说利息了。

    只要他咬定不承认,对方根本不能拿他怎么办!

    来之前。

    他还特意询问过律师。

    借贷纠纷,如果原告证据不足,法院极有可能会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现在看来,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一方认为存在借贷关系,另一方否认借贷关系。”

    法庭上。

    审判长想了想,总结道:“接下来,本案将围绕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来展开。”

    “请原告被告双方陈列各自证据,佐证各自观点。”

    随后。

    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原告席上。

    马明看了眼旁边的律师。

    律师会意,连忙站出来,将整理的证据一一展示。

    这些证据……

    不是借条、欠条等直接证据,也不是监控视频、照片等间接证据。

    主要是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往来记录、同学群内的聊天记录等等。

    经过了马明提醒……

    这个律师已经明确了打官司的核心点,那就是争取高度盖然性。

    若是能获得高度盖然性的认可,没有充分证据,也可以判定对方存在借贷行为,从而胜诉。

    “被告,对于这些证据,你可有什么质疑?上面的话,是你说的吗?”

    审判长查阅完所有证据,再次看向孟磊。

    孟磊却满脸不屑,摇头笑道:“这些算什么证据?”

    “上面的话,不管我说没说过,都不能说明我借了他钱。”

    “我什么时候借的钱?”

    “他的这些聊天截图,全部都是污蔑我的话!”

    “我当时也是气头上,才随口这么一说,总不能我说我杀了人,我就真的杀了人吧?”

    “还请法院能够查清楚,秉公审理!”

    这种情况……

    他其实也考虑到了。

    这些言论,他尽管说过,但都不具备什么证据效力。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