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一二往事
实际上,不过就是告诉了她,上次曲江边的男尸,其实是吕祭酒家的二公子吕殷,因饮酒过度,不慎落入江中溺毙。 这种案子,不说在这人口百万的帝都时常有之,就算在漓水县那样的小地方,一入夏,溺毙之事,也是不少的。 一桩意外,尸体也早被吕家认领走了,案子也早结了,莫铄月心中就算存着疑惑,却也不想追查下去。 倒也不是怕麻烦,而是涉及朝中官员,她担心一个没处理好,会给李蕴旼惹来是非。 经过上次进宫一事,她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做暗流涌动,波诡云谲。林长玢被贬出京,太子一党更是对李蕴旼恨之入骨,争锋相对,就等着揪出他的错处来。 所以,在这风口浪尖上,如非必要,这段时间,她还是少掺和朝廷官员的家事为妙。 可惜,这个理,就算说了,江迢迢也是不会懂的。 “我跟你说,吕祭酒家前日一领了吕殷尸体,就草草入殓封棺,听说是因为吕殷的母亲见不得尸体,吓晕了好几次呢!” “嗯。” “你说他们胆子怎么那么小呢,不就是一具尸体嘛,还是完好无缺,没缺胳膊少腿的啊。再说了,我缝合的时候也是细细处理过的,比我见到的时候可是好看多了。” 莫铄月手中动作顿了一下,更是对眼前之人,不知该说什么话才好。 寻常人看到尸体,还是那样有些不堪入目的尸体,有些不适,有些难受,也是正常不过的事吧? 而且,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死状惨烈,难免伤心过度,未必是被吓的。 江迢迢继续自顾自道:“我就说了,那日尸体看着眼熟的很,果然就是见过的人嘛。你都不知道,这个吕殷生前长的那叫一表人才,风流倜傥。是京都有名的诗酒妙人,才华好,性格还好,可是京中万千少女的梦中情郎啊!可惜啊,死的时候……还真有点……难看。” “梦中情郎?”莫铄月不由得来了几分兴致,目光终于从书上移开,笑问:“我在漓水县时可是听闻,恭靖王是京都万千女子的倾慕对象,怎么,这种理想夫君的模板,还有数人?” “这事你可问对人了!京都还真有‘理想夫君四人组’。”江迢迢拍拍自己的胸脯,一脸得意,“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放眼整个帝都适婚的青年才俊,要说这帝都女子最为心之神往,当属风姿神秀,恍若天人的恭靖王,只是我们王爷身份尊贵,加之乐娴郡主扬言非恭靖王不嫁,大家也就更不敢多言多议,只能在心中臆想罢。” 乐娴郡主,李乐娴,平章侯府嫡女,皇上的堂侄女。这个京中市井上好谈资的人,莫铄月还是有所耳闻的。 十五年前,贺田国侵犯我朝北境,平章侯率兵出征,僵持了三年,虽打了胜战,却也落下一身的病痛,还未入京,就在途中病故了。 先太后在世时,怜她年幼失怙,将她接入宫中亲自抚养,对她极是宠爱,却养成了刁蛮跋扈,任性妄为的性子。 十二岁时,第一次见到恭靖王的天人容姿,一见钟情,一发不可收拾,哭着闹着求着先太后赐婚,可惜皇上以未及笄为由,拒了这桩婚事。 三年前,先太后仙逝,乐娴郡主尽管刁钻蛮横,对先太后的感情倒是真的。 据说那时候,她悲痛欲绝,不吃不喝了近半月,一度寻死,要随太后一起去了。后来在家人劝阻下,决定留在家中带发修行,为太后祈福往生。 就在大家都以为她会就此沉寂下去时,谁知堪堪过了两年,也就是一年前,刚刚及笄的她,竟是没羞没躁地求皇后为她和李蕴旼赐婚,被李蕴旼当场拒绝,从此,李乐娴就成了全京都第一大笑话。 “要说这第二位适婚美男子嘛,自然非容家长公子容疏临莫属啦!才华、人品、家世,样样出挑,可惜人家早已指腹为婚,今年年初刚刚与青梅竹马、门当户对的司马家的小女儿司马佩儿成婚,不知碎了多少女子的心啊。” “说到这司马家,这位列第三的就是司马佩儿的长兄,司马长公子,也就是三年前刚承袭爵位的镇军大将军——司马轶。早年因为战事,加之三年守丧,耽误了终身大事,年纪是四人中最大的,却丝毫不影响姑娘们对他的倾慕啊。尽管年近而立,常年驻守边疆,但老天爷赏饭吃的脸就是不一样,沉淀了岁月与阅历的气息,那张脸不但不显风霜的沧桑,反而渗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成熟之美,不得不说,成熟英气之余,又不失儒雅温和,我看着也蛮喜欢的。” 看着江迢迢露出的花痴样儿,莫铄月拆台倒是拆得开心,“那你的心可真大,一边喊着秦继哥哥,一边说最为仰慕王爷,现在又说喜欢司马轶。那这最后一位,该不会就是吕殷,你也蛮喜欢的?” 江迢迢嘻嘻笑着,毫无所谓,“你还真说对了,这第四位就是吕殷,只是那种文弱书生样,我的那些小姐妹还挺迷恋的,我还真不喜欢。” “不错,难得有一次清晰明了地知道自己的喜好。” 仿佛完全感受不到莫铄月话中的讥诮,江迢迢又开始新一轮的滔滔不绝: “说起这个吕殷,就不得不提到吕家,你可有闻,吕家的先祖其实贺田国的大祭司?五十年前,吕家先祖卜出一卦,算出贺田国三十五年后会有一个大劫,国家存亡与否,就看能否渡过那个劫数。他在朝中提出此事,却无人相信,还被取笑为杞人忧天。于是悲愤之下,毅然辞了大祭司之职,举家迁徙入京。不成想,谶言成真,贺田国经过十五年前那场恶战,一蹶不振,以前还是个河清海晏的小国,现在目之所见,饿殍遍野,那边的流民许多都混入我们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