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番外之篇。
我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 但是我却有爸爸和妈妈。 每个周五的下午,老师都会把我带到院子里玩一会,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室外。 我喜欢安静呆在房间里,关门关窗,这样好像就把自己与外界隔绝了,我会觉得异常的安全——没有人注意,没有人窥视,没有人指责。 周五的下午,总会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距离院落不远的地方,车上坐着一个男人,旁边是一个小孩子。 有的时候那个男人会下车来,牵着那个小男孩的手,静静地看我一会,有的时候也会蹲下来,不知道说了什么,但他手的方向却会指向我。 然后我听见那个小男孩清脆的喊了我一声:“哥哥。” 我跑回屋了。 从那之后,周末的时候,这个男人会带着我和他的那个小孩子一起出去吃饭。 有时候周末也会来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比起那个威严的男人来,我更喜欢这个漂亮的女人,我觉得她很好看,哪怕她穿的衣服只是最寻常的布衫。 她会闯入我的领地,但是并不乱动我的任何东西。 有时候她会带一本书来,我玩我的,她看她的。 她告诉我,她是我的妈妈,那个常来看我的男人叫夏清航,是我的父亲,我是他们的孩子。 “那我为什么要在孤儿院?我想跟你们回家。” “你爸爸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人物,可你妈妈我呢,却不是那么能配的上他的人。”女人起身,她的裙子在空中划出漂亮的弧度,我简直看的痴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美的事物。 “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爸相爱的不得了,可是朝夕相对啊,总有厌烦的一天。更何况,还是你妈妈高攀了他呢。”女人笑了起来,“我刚怀了你的时候,他母亲就逼着他跟另外一个门当户对的千金结婚……他啊,死活不同意,偷偷拉着我去领了结婚证。可夏清航这个人,终究是拗不过他老妈,跟我离了婚,并且为了能给对方一个满意的交代,动用了一切可利用的关系,把这段婚姻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除了。阿宁,你懂得么?就是妈妈从来没有跟他结过婚。然后在我生下你的时候,他明媒正娶了那个女人。” 夏诺,自己记得这个名字,这个比自己小了两岁的孩子。 “所以你暂时还不能回夏家呀,现在回去了,是会给夏清航丢人的。不过你要记住,你是夏清航的骨肉,你总会回去的,到时候跟着夏清航好好生活着,绝对衣食无忧啊。” 女人来的没有夏清航频繁。 夏清航几乎是雷打不动的维持了每周五必来,周末有时候来的频率。 那个女人却是一两个月出现一次。 他们从来没有撞过时间,就像是提前商量好的一样。 但我,在那时候还是在心底隐隐期待着那个漂亮的女人多来几次。 只不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打消了,真的很快。 我大概已经有两个月没见着那个漂亮的女人了,但今天是周一,那个女人不仅出现了,还带着一大包零食。 夏清航每次来都几乎会给我带吃的——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他的过错一样,他每次带来的礼盒都非常漂亮,有的是带着金丝边的,有的是带着大蓝色绸缎的。 我真是觉得那些东西美极了,有时候光冲着打开礼盒,都能高兴得不得了,甚至我更多时候觉得,我不是为了冲那些吃的,而仅仅是为了从完美的封装里拿出礼盒,再把礼盒小心翼翼打开那一瞬的悸动。 我也是在长大以后才明白,那叫设计,可以给人带来一种绝不亚于做爱的欢愉。 那才是我真正期待的快感,层层华丽的包装脱落后,那一瞬几乎要迸发出所有血液的快乐,足以榨干我体内的每一毫升血液。 后来我认识了程智斐,他告诉我,我是个疯子,没法治的那种。 我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他的,天才艺术家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你有眼疾,可以治。 女人带的零食虽然是很普通的那种,没有夏清航带来的那么华丽,也足以让我开心。 我看到了一盒透明桶装的饼干——虽然第一眼就能把里面的东西看了个精光,我还是觉得这样简单明了的桶也不错。 准备拆开盒盖的那一瞬,我愣住了。 “为什么是过期的?” “超市搞活动啊,而且只过期了两天而已,饼干什么的就算过期也不会那么快坏的啦。” 我的胃口瞬间倒了个干净。 大概……骨子里的优雅是从夏清航那里遗传下来的吧。 女人来了,每次也不会多话,也一般不会叫我,偶尔我问什么,她才回答。 估计是呆着陪我太无聊了,又买了吃的可以补偿我,她那天很快就走了。 我抱着那过期的饼干桶在桌子前呆坐了一会,就发现更加思念夏清航了。 很巧,夏清航也有次在周一的时候来了,并且没有带那个碍眼的小跟屁虫。 他单手拖着我屁股把我抱在了胸前,然后带我在琳琅满目的衣服店里游逛着。 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漂亮的衣服,那么多漂亮的饰品,于是我又想起了安禾,我的妈妈,可是一想到她我就会又联想到那桶过期的饼干,就有些委屈地用胳膊绕着夏清航的脖子,趴在了他的肩头。 一瞬间,我闻到了那淡到随风就逝的香味,只有我,只有我离得这么近才会闻得到。 他今天出来戴了黑黑的眼镜,我很害怕他这样看不见路把我摔在地上,伸出手想要摘掉——我要看看他眼睛的样子。 他侧了侧头,拉开了和我的距离,并且用他没托着我屁股的那只宽大的手掌包裹住了我的两只小手:“夏宁,你困了么?” “没有。”我打消了摘他眼镜的念头,直觉告诉我,他在不开心我那个举动,便重新搂紧了他,闻着那淡淡的香味道,“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给你买几套衣服。六岁的小孩子,想要穿什么呢?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嗯?夏宁?” 我趴在他肩膀无趣地看着那整齐排列在衣架上的衣服,有热心的店员会上前来介绍,夏清航就停住了耐心的听着。 我是在转角看到了那套湛蓝色小西服的,我甚至那时候还不知道那个叫西服。 我只是,觉得那套很简单,干净流畅,没有过多装饰,却足够配得上自己。 是的,在夏清航身边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个非常了不得的人——因为安禾曾经说过,夏清航是个非常了不起的男人,而现下,这个了不起的男人正在咨询着我的意见,并且把我抱在他胸前,我若是直起腰来,还能以一种俯视的目光看着他,瞬间就满足的不得了。 我伸出手,揪了揪他的衬衣领子:“喂,我想要那件。” 转角的低调透明玻璃柜橱里,那套安静的等着我去临幸的西服。 回去的路上夏清航显的尤为开心,甚至在开车时都不自觉笑出了声。 我抱着衣服的高档包装盒子坐在副驾驶上,无聊地晃着腿看他傻笑。 “夏宁,你知道么?你刚刚一开口要的那件衣服,是这整栋楼里童装最贵的一套。不愧是我的儿子。哈哈哈!” 车厢内传来夏清航爽朗的笑声,其实我那时候并不懂最贵是什么意思,我只是知道,他当时很爽快的付了钱就开始一直笑,不时的用大手来捏捏我的脸颊。 我有点开心,我承认。 我第一次见到大海,也是夏清航领我去的,在七岁那一年。 那天夏清航把我放在一只狗狗形状的救生圈里,推着我游出了好远,我一直咯咯不停的笑着,拍打着水花溅到他的脸上,那些湛蓝色的水滴顺着他的潜水镜片,又滴滴归入了大海。估计是被我惹极了,他一个猛子扎了进去,不见人影了。 我有些慌了:“喂……喂……夏……”一句话没说话就被人举了起来,一个巨大的浪拍打着我的腿就过去了,我就害怕了,害怕夏清航被这浪打死了。 “叫爸爸,不然把你扔水里。”夏清航突然钻了出来,推着我往回游了几步,又没影了。 “爸爸,爸爸……喂我都喊了……你快出来啊……爸爸……” 接着屁股便被人托住了,我看到两道波纹顺着两旁自动滑动开,自己就以极快的速度游出去好远好远——很安心,那是夏清航的手掌,宽大的,足以护得我平安的手掌。 游完泳夏清航就带着我去了海边的一家酒店吃饭。 他轻车熟路地就拐进了一个包间,木质的房屋,秋千做的椅子。 我脚上还沾了些刚才跑跳时的沙子,他就那样蹲在我面前,摘掉了墨镜,拿出一旁早已备好的手帕替我轻柔擦拭着,然后又抱我拐入了包间里的卫生间里,一条腿踩在马桶边缘,一手从肋下穿过我好固定住我,拿着蓬蓬头对着我的脚心冲,我觉得好痒,笑着甩腿躲避,他猝不及防被我抖了一脸的沙水,也没生气,只是突然松了下胳膊:“再闹把你扔马桶里去。” 我吓得赶紧搂住了他胳膊。 他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进来送菜的人似乎听见了他的笑声,也温和道:“夏先生,您儿子夏诺长得真漂亮啊。将来长大了一定迷死一群姑娘。” 夏清航的笑没有停,也没有答话,只是继续温柔替我洗着脚。 那一瞬,我突然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了。 洗好了脚,夏清航就把我放在一旁的洗手池台上,自顾自的洗干净手,又开始洗脸,然后又洗了两遍手。 我突然留意到,这个洗手池台的高档洗手液旁边,是一个黑色雅致的玻璃器皿,里面盛着一块硫磺皂。 是的,硫磺皂。 原来他身上的味道就是这个。 夏清航很喜欢给我夹菜,几乎每盘上来他都是先给我挑了点,然后很留意我吃进去的表情。 他呢,则在一旁拿着刀子撬牡蛎。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叫牡蛎,非常好吃,我喜欢的味道。 每一个都撬开,把有肉的那半个壳留下,拿着小刀细细的把肉全剔下来,又安静归回原位,再盛了点汤水舀进去,摆在我的面前,旁边还有一小碟子说醋不醋漂浮了点小姜块的液体。 “蘸一点,尝尝。” 他把那一盘子牡蛎都弄好了,在我面前摆了个花式,便擦干净手,单手托腮,单手持着盛着红色液体的酒杯,笑着期待我的表情。 我听话地尝了口,说了句:“好吃。” 他又大笑起来,重新拿起筷子照顾他自己的肚子去了。 夏清航吃饭的时候,不算慢也不算快,刚刚好的合适,让人觉得很优雅。 我喜欢和他吃饭的感觉,尤其是和安禾一起吃过一顿饭之后。 安禾吃饭是有声音的。 她做的饭也并不好吃。 我都开始怀疑她或许真的只长了一张足以迷惑所有男人的脸,除此之外,别无他处,连脑子都没有——最后一点我是以后才知道的,知道她当初为了能把我丢给夏清航,没要一分钱。那之后我就常开始怀疑她说的那段话的真假——到底夏清航是为了给兰姨一个交代,才彻底把这段婚姻从世界上消失,还是安禾能彻底的抛开自己,重新追寻一个新的生活,一个彻彻底底的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生活。 我记得那天忍不住用筷子敲了敲她的碗边,她一手拿着馒头,一手伸着筷子夹菜,侧过头来看我。 “请你吃饭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发出声响。”我觉得这样对我母亲说话实在太不敬了,但我实在忍受不了那响在自己耳边的“叭叽飙叽”的声音。 “干嘛,吃个饭就吃个饭呗,又不是在外人面前。你是我儿子啊。啧,一看你就跟夏清航那个伪君子一个德行,到哪都得装。” 我从那一天起对安禾就再没抱过什么太大的期待了,我甚至从心底隐隐生出一种明白夏清航的感觉——难怪夏清航不要她,而要了兰姨。 我很喜欢兰姨,那个女人待我很好,完全没有电视剧里哪个后妈一样对我残忍,相反,非常好,甚至有时候,在我长大了和夏清航怄气的时候,她还会来开导我,会替夏清航说好话。 她说话总是很甜,听着就让人喜悦——但安禾说,那也是伪像。 我后来就觉着,如果真的是伪像的话,伪了这么多年,也真挺不容易的,大家各有各的难处,只不过求一世平安罢了。 一世……于自己来说,太长了,那时候我明白自己等不到。 因为我仍旧是个夏家不能公开的秘密,所以我哪怕上了军政家属的小学,仍旧是个不能有名字的人。 夏清航嘱咐过我,不能说,用一种很严肃很严肃的表情,并且告诉自己,如果说了,他再也不会带我出去玩了。 我不在乎这个,我是说,我不在乎名字这个问题,我觉得那就是一个代号,你叫我空白也好,喊我夏宁也好,什么都行,只要你告诉我,这是你喊我的意思,我便能记住了,但请你——不要不来找我。 老师也从来没叫过自己,大家都很有默契。 我在那时候学会了跟别人保持距离,因为总有不开眼的人喜欢上来跟我主动打招呼,哪怕我一脸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尤其是一个叫程智斐的傻大个。 而且当时那傻大个两句话就犯了自己最不能忍受的两个忌讳,然后被自己狠揍了一顿还没敢还手。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之后的每一天,我都看见了那个哀怨的跟在我身后的白痴。 “你到底跟着我干嘛?不知道我很烦你么?” “我都让你打了,你为什么还不和我做朋友,我妈妈说了,让我跟学校里每一个同学都要做朋友。” 我记得当时把所有周身能打的东西全打在他身上了——包括我前不久刚得到的一款颜料盒。 想挽救已经来不及了,五颜六色的东西洒了他满身,然后我记得自己很不争气的哭了。 傻大个走过来有些尴尬的戳了戳我:“那个,我不疼的,你别哭了。” “谁管你疼不疼啊!那盒颜料我还没开始用呢!” 夏清航买给我的。 这句话没说,夏清航三个字不能提,夏这个字更不能提。 “我、我赔你就是了,但,但你要跟我做朋友好吧,要不然我没法告诉我妈妈我真的做到了和所有小朋友都是朋友。” “好。说定了,你不许骗我。” “嗯。” 第二天傻大个果真就拿了一盒新的来。 于是我同意了跟他做朋友。 然后他就格外的开始黏起我来,我讨厌别人离我那么近,尤其是他拉起我的手带我去操场的时候。 学校要求每个小孩子都要种一朵花,培养善良与爱心的种子,每天细心浇灌,等着毕业的时候,花就开了。 我甩开他的手——虽然都是孩童的稚嫩,还是让我一瞬间想到了夏诺。 夏清航偶尔也会带我进入那个豪华的大门,我看到了那个从漂亮的旋转楼梯上跑下来的小男孩,他愉快的抓起了我的手,清脆的喊了声:“哥哥。” 我想甩开,但是夏清航的大手覆了下来,包裹了我们两个人的小手,用一种很温柔的嗓音道:“你们两个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记得要相亲相爱哦,来,夏诺,亲一下你哥哥。” 脸颊被“吧唧”了一口的时候,似乎还带着口水的恶心感,我只是透过那些漂亮的家具窗饰,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一个没有人,只有静物的世界,而我,是那个世界的主宰。 那一刻,我厌恶极了与别人再有任何接触。 我喜欢冰冷的,没有感情的东西。 我是个疯子。 甩脱程智斐手的那一刻,我就被欢喜的从楼上冲下来的要去种花的孩子给撞远了。 人潮拥挤中忽然就慌了起来,好在程智斐很高,不过程智斐离自己远了……又远了…… “喂,程智斐,抓紧我啊!我要被撞到了!” “我还以为你不需要我拉着呢。”一双手又伸过来牢牢提起了自己的衣领,我这才看清,程智斐另一只手还牵扯着另外一个同学。 于是我果断的再次甩开了他的手。 我只是一瞬间有些憋闷。 我只有程智斐一个,可他却不止我一个,我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拿着小铲子生气地戳着泥土的时候,程智斐又磨蹭了过来:“喂,优雅王子,你又生什么气啊?” 是的,自己没有名字,所以程智斐就一直喊我为优雅王子。 我笃定了那时候的程智斐一定是漫画书看多了,可后来才知道——他小学只喜欢看有关数学的课外读物。 怎么说,质问你刚刚为什么不只拉我一个,还要去拉别人? “你刚刚为什么要拉着我?” 话一出口,我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明明……明明是想问另外一句话的。 “老师跟我说我个高,护着你们些。” “程智斐,你是头蠢驴。” “我……我又怎么了……诶,你,你别走啊……你花还没种呢。” “我嫌泥土会弄脏我的手。” “老师检查怎么办?” “你不是我的好朋友么?你难道不打算帮我这个忙么?”我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蹲在地上的傻大个,一瞬间就觉得自己高大了起来。 “是啊……可是,可是老师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那个,好啦我帮你种,反正我不太在乎这些的,你,你衣服别碰脏了,嗯……站远点吧,别一会撅着土到你身上。” 我站在一旁看了会,我就觉得,我想要这个人是我一个人的。 没有人分享,没有人……可以替代我在他心中的位置。 “程智斐,”我走过去,忽然抱住了他的头,用一种近乎哀求的语调道,“我家里人都不要我了,我是个孤儿……你能不能,能不能跟我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就是……就是你明白么,我只想要你对我一个人好。” “啊?可我妈妈说了要我对所有人好。”程智斐呆呆地抬起了头。 抱住他那一刻我是想跳离的,他身上没有夏清航的淡香味,反而是一种混合着泥土的清香与汗臭交杂的味道。 “你几天没洗澡了?”我松开了手,打算调头就走。 突然他一下子蹿到我面前来,想要用手拉住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泥土又作罢,只是憋红了一张脸道:“你别生气……我不知道你那么可怜的,我、我可以对你特别特别特别好,然后对其他人一般好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米五一的我对着已经一米七九的程智斐呼来喝去使用的好不得心应手——并且丝毫没有被他感动到。 我只是在利用,利用他对我一个人的特别特别特别的好,满足我的虚荣心罢了。 事情的转机是出现在初中,我认识了一个很会画画的老爷子。 他丧子,无偶,很孤独。 我是在公园里写生的时候看到他的,后来就开始长时间的翘课去找他,跟他学画画,他有时候也会讲一些很哲理的事情给我听,我觉得,苍茫人海能够相遇,本身就是一场了不得的缘分。 因为学习的不上进,我很快被夏清航警告了。 随即,我阐述出了我将来要去当设计师的想法。 夏清航彻底暴怒了——你到底还要不要那张脸进夏家? 好像原话是这样的吧,这些事已经过了很久了,我记不太清。 我也不想过一个类似于游荡在人间孤魂野鬼一样的日子了,我需要一个名字,一个身份,脱离夏清航的钱和权力,去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 我会证明给他看,他才是错的那个。 于是,我叫简之,终于成了一个活在世间的人了。 我卷了两天公园的地铺,然后被那个老人领回家了。 我是在那一刻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黑暗疯狂的想法——老去,对我来说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比江郎才尽还恐怖。 我在充满了一种腐朽味道的房间呆了一晚上就呆不下去了,老人断续的咳嗽和粗重的喘息都让我觉得我身边随时会躺着一具白骨——一具完全没有尊严死去的白骨,但自己是见证了他最后一刻的人。 美人迟暮,将军身老,江郎才尽。 哪一个都是足够让我害怕到颤抖的理由。 于是我逃了,哪怕他的画足以吸引我。 浑浑噩噩的在学校里上了一天课之后,我去了程智斐的学校门口。 往那一站就吸引了很多人注视的目光,然后我看到程智斐跟他身边的人交流了几句,快步走了过来:“你不是说你不来找我么,我还以为你真狠心不看我了。” “喂,你有钱没?借我点。” ——孤儿院那种地方,再也不要回了。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在公园打了两天地……” “你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天呐你竟然去睡公园?阿简你疯了么?真的是你么?你应该第一时间来找我啊!” “啊?” “住我这里吧,我正在训练自己独自生活的能力呢。” ——当然,在程智斐家住了两个周后,程智斐就彻底后悔了让这个大少爷住进来。 做饭洗衣生活起居他全包——包括洗内裤袜子。 简之对此毫无愧疚感,脸不红心不跳道:“你没看见我一天二十一个小时在画画,忙的连吃饭时间都没了么?” “简之,夏清航真是把你惯坏了,要是我让我爸给我洗衣服,就算是洗个背心,他也能把我军法伺候了。” “他舍不得打我,他更不敢打我,他对我有愧。而且是他自愿洗的,干我什么事?还有,你要是再提他的名字,我就把你军法伺候了。” 程智斐果断闭了嘴,因为,简之真的是个生活白痴,要是没了自己,估计他会活的比浆糊都浆糊。 这个世界上,简之只把自己身上发生过的所有事,告诉了程智斐一个。 因为程智斐,足够信得过。 以至于……后来简之发现自己真的能和程智斐成为真正的知己时,莫名的有了种了解甚晚的想法——当然,单方面是自己了解程智斐太晚。但,这不妨碍,他们生来便是知己。 包括自己在十七岁那年跟程智斐谈到过自己的想法和人生。 “十年之内,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站到最巅峰,让夏家后悔,让安禾后悔。成了,则死的光荣,败了,则死的寂寞。没太大区别。” 他还记得,自己被夏清航赶出家门后,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安禾。 他知道安禾的日子也过的很清贫——毕竟,过期的饼干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买给她的亲生,儿子,吃。 女人在那边歇斯底里的大叫:“什么?要钱?画画那么要钱的事你为什么要去学?跟着夏清航从军从政老老实实的一步步来就好,整天胡思乱想着什么?你以为你能够功成名就?那么多设计师就没见着几个是成功的!我不会给你一分一毛的!绝对不会!你死了这条心吧!” 或许,就算你不给我钱,给我点支持,柔声一句:“我会支持你”也好。 那一刻,什么奇怪的东西就彻底在心中形成了,一只鬼怪的样子,黑夜蔓延时张牙舞爪的爬了出来,把自己吞噬了个干净。 简之知道,那一刻起,他就要万劫不复了。 他以为说出这些想法,把这些阴暗的偏激的奇怪的想法统统告诉程智斐那个心思单纯善良的人,会换来他的批评指责。 但程智斐只是淡淡地合上了建筑图书,柔声道:“我懂你,阿简。” “我还以为你会劝我。” “不,我会祈祷。”程智斐笑了,那个阳光健朗的大男孩笑起来的时候,总有种别样的亲切。 简之当时正懒洋洋地斜躺在沙发上,画板支在肚子上,左手垂在沙发下,摇晃着一瓶啤酒。 “祈祷你能在十年之内遇到一个足以让你留下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会蠢到认为这个人一直是你自己。” “阿简,”程智斐的声音无限温柔,“我一直希望是我自己。可是我明白,我是另一个你。自己是无法留住自己的,自己只能安慰自己。” “你比我要了解我,程智斐,我觉得你开始有情商了。” “我认识你之后,我也一直在祈祷,祈祷我自己只有智商。足够理智,才能有资格站到你这个疯子身边去。” “程理智你好,我叫简疯子。” 简之笑了,于这温柔的夜色里,忽然就觉得,真值。 上天竟然叫他遇见了程智斐。 你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你过的好不好。 心止于情,行止于亲。 挺好,挺不错。 “程智斐,你可得记住你今日说的话啊,我怕你到时候不认账,心一软。连最后一程,都没得人送我了。” “不会。十年之内,没有人可以留得住你的话,你会更加不人不鬼,我做不到那么残忍,我会看着你尊严的死去,温暖你最后一程。” “不许反悔。” “嗯。” 简之忽然就觉得如释重负了。 我是街上的游魂,而你是能看得到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