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费尽心思骗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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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孔圣门人之间的分享趣事不感兴趣,想吃我的烤羊肉和烤鸡?不可能!” 小女郎李锦儿长长的眼睫毛眨动,仿佛看穿了赵信的小心思,直接一口回绝。 大大的卡姿兰眼睛,配上长睫毛,十分灵动,由于年纪小,皮肤极其嫩滑,一头秀发被绑扎在脑后,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才能养出来的呀。 人家不缺吃穿,看来我的面包是引诱不了她了,嗯?为什么要用引诱,怎么感觉我是坏人?我这不是看她只吃肉,怕她长胖吗? 几样肉食从硕大的食盒中取出来,盒子底下还有零星的炭火在燃烧,肉食被烤的外焦里嫩。 败家呀,太败家了,就看盒子底部那炭火灰烬的模样,就知道这一上午燃烧的炭火,就得十几文钱! 不行我赵信,此生还没有吃过羊肉呢,今天必须吃到。 “羊肉这个东西呢,是不错的食物,不过呢~~~”赵信看一眼李锦儿,然后一步三摇头地回到自己刚才坐的石头上。 李锦儿露出一副疑惑,见赵信久久不说话,还是问出了口,“不过什么?” 宾果!赵信眉头一挑,小女孩怎么会没有好奇心? 中计了吧? “知道哪里盛产羊肉吗?"赵信打算一步一步来。 李锦儿柳眉一竖,脸上颇不耐烦,”如果就是这些言语,还请你走远些进食。“ 娘唉,你家五郎被人鄙视了,不过老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不和你计较。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羊肉,虽然咱内地也有养羊的,但其实很少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盛产于北方,而北人,多食羊肉,导致她们身上常年都有一股难闻的膻味,无论用何种香粉香囊,都遮掩不了,这是其一!“ 赵信一顿,拿着金黄的面包,轻轻撕下一角,慢慢悠悠地放入嘴中。小姑娘,我就不信你不好奇。 李锦儿秀眉皱起,拿在手中的羊排瞬间就不香了,女儿家哪个不是身上香香的,一股臭烘烘的味道,谁愿意接近? ”既有其一,那必定有二,不如再说说。“ ”那行,今天同学我就大发慈悲地给你讲讲,这其二嘛,凡屠夫者,必多食肉,那屠夫们有什么共同点,知道吗?“ 李锦儿还真不知道屠夫能有什么共同点,臭烘烘的算吗?或者都会轮刀子? 赵信瞟了一眼满脸疑惑的李锦儿,唉,懂了,何不食肉糜那种人,也许根本不知道屠夫是什么职业。 心理虽然有点可悲,但自己的喂可在嗷嗷地等羊肉下肚呀,“每一个屠夫呢,长得必定是五大三粗,大腹便便,肚子上全是水桶那么粗的肥肉,原因只有一个,肉吃得太多! 你可在寻常百姓中,见到过大腹便便的人?” 李锦儿仔细回忆着过往,以前没有注意,现在想想,好像还真没有在寻常百姓中看到过胖子呀,难道肉吃得多了真会长胖? 呀!厨房干活的胖婶的,她会不会偷偷多吃肉?对,她肯定多吃肉,所以才有那么胖! 李锦儿看着盘子里的烤羊排,还有烤鸡瞬间就不香了。 今天中午可怎么办呀? 对,我以前吃了那么肉,今天这顿我不吃是不是就会瘦下来? 赵信见自己的计划得逞,腆着脸上前说道,“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我不介意和你换一下食物,怎么样?” 李锦儿琼鼻一皱,冷哼一声,“不怎么样!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就是吃我的羊肉。大不了我今天不吃饭,你也休想吃我的羊肉!” 晴天霹雳呀!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聪明了吗? 怎么感觉这小女郎比赵家村的孩子难缠数十倍啊,还有天理吗? 既然目的已经被拆穿了,那就不能再遮遮掩掩的了。 “嗨,羊肉嘛,我也就有几个月没吃了,这不见着了有点想念吗。” “你要早这样说,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我还能分你一块,小小年纪不学好,花样这么多!”李锦儿板着脸训斥着。 赵信再次认真地打量着李锦儿,这话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郎能讲出来的呀,难道她也是穿越的,所以这么早熟?那就试一试她。 “奇变偶不变!” 李锦儿有些疑惑,“什么鸡?你还想吃鸡肉?” 赵信看李锦儿的反应不像是作假,难道我出的题太难了,她以前的文凭只有九年义务教育毕业? 那就来个简单的! “你认识小明和小红吗?” “谁?小明小红?他们是谁?”李锦儿越发觉得这个同学脑子不会有问题吧,怎么老是说胡话。 “就是经常借东西不还的小明啊,你不认识吗?” “我不认识,你别在我面前晃悠,免得把你的傻病传染给我。” 赵信现在确定了,李锦儿绝对不是穿越者,连小红和小明都不认识!还居然敢骂我傻,赵信眼珠一转,瞬间计上心头。 “我怎么可能傻,我呢怎么也是赵家村方圆数十里最聪明的人了,这样为了证明我不傻,咱俩互相出一道算学题,你要是输了,羊肉和鸡肉归我,你要是赢了,惩罚随你说,怎么样?” 说起聪明这件事,李锦儿小辫子都差点翘起来了,论起聪明,凡是认识自己的人,哪个不说自己是才女? “你居然还知道算学题,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看过一页纸,就敢在我面前装样子,现在趁早认输,我不怪罪你!” 赵信现在很不习惯,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感觉所有的小孩都降智了,自己花了很长时间才习惯,等自己习惯之后,却出现一个这么古灵精怪的小孩,又搞得自己不适应了。 “既然李同学已经同意了,而这赌又是我提出的,为了显示我的风度,那么就由李同学先出题了!” 其实赵信不了解的是,大家族的女孩子,一般十三岁就要订婚了,也就是说十岁左右就要开始相夫家,女子自然会变得成熟。 有史料记载,唐太宗李世民第十一女,年仅十岁就嫁给了程咬金的儿子。丝丝猫的寒门科举